证监会周小舟:全面清理“口袋政策”和隐形门槛 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实现系统性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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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周小舟:全面清理“口袋政策”和隐形门槛 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实现系统性重塑
2024-01-19 18:31:00
央广网北京1月19日消息(记者曹倩)今日,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介绍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以来的相关情况。
  周小舟指出,注册制改革以来,证监会及交易所始终坚持“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全面清理“口袋政策”与隐形门槛,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结果等全部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同时,着力加强监管执法全链条透明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肃整治影子股东、政商“旋转门”和“逃逸式辞职”,进一步削减离职人员身份价值,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打造廉洁的注册制。
  “总的看,注册制主要制度安排已基本定型,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实现系统性重塑,市场对法治的敬畏之心更强了,市场生态不断净化,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加受到保护,监管部门自身的透明度更高、各种约束更强了。”周小舟表示。
  此外,发行司司长严伯进、机构司司长申兵、上市司司长郭瑞明、法治司负责人程合红、期货司司长李至斌、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处罚委办公室主任滕必焱、投服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夏建亭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言人高莉主持新闻发布会。
  注册制改革带来全方位、深层次变化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
  “过去在核准制下,股票发行上市的制度包容性不强,价格管制比较严,发行上市标准、流程透明度不高,也出现过权力寻租等乱象。各方面对推动改革的呼声很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注册制改革。”周小舟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5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标志着注册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5年多来,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在各方面和全社会大力支持下,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试点注册制,2023年4月推广到全市场。
  同时,推出“深改12条”,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一揽子推进资本市场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质效不断增强,科技型企业成为新上市企业的主力,带动了社会资金更多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
  “从市场各方反映的情况看,注册制改革给资本市场结构、生态、透明度等方面带来了全方位、深层次变化,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周小舟表示。
  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实现系统性重塑
  周小舟指出,境外成熟市场普遍实行注册制,但没有统一的模式。在改革之初,证监会就明确提出注册制改革三项原则。
  一是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
  “注册制改革说到底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我们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推动市场各方归位尽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周小舟表示。
  二是借鉴全球最佳实践。
  坚持尊重市场规律,综合研究借鉴境外成熟市场实行注册制的通行做法,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架构,开门搞审核、全程受监督;秉持严格监管执法的理念,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进而带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和中介机构尽职尽责。
  三是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
  周小舟指出,我国资本市场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发行上市机会比较稀缺,市场参与主体不够成熟,法治诚信环境还不完善。特别是个人投资者超过2.2亿人,这是哪个国家都没有的,是最大的国情市情。针对这些特点,我国注册制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和监管政策。比如,板块定位,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加强审核把关等。
  “应当讲,注册制改革是一场从底层逻辑到思想理念、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涉及资本市场入口与出口、一二级市场、投融资、立法与执法等各领域全链条,绝不是个别人讲的‘注册制就是将IPO审核从证监会搬到交易所’。”周小舟表示,“我们坚持注册制改革3原则,并贯穿于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实践中逐步走出了一条试点先行、先增量后存量、以板块为载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注册制改革之路。”
  总的看,注册制主要制度安排已基本定型,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实现系统性重塑,市场对法治的敬畏之心更强了,市场生态不断净化,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加受到保护,监管部门自身的透明度更高、各种约束更强了。
  着力构建市场参与者充分博弈的新股发行定价机制
  “全面实行注册制落地已有9个多月,目前相关制度安排运转总体平稳有序。”周小舟介绍了注册制下透明度、监管执法和基础制度完善等情况。
  首先,公开透明是资本市场公信力的根基所在。
  注册制改革以来,证监会及交易所始终坚持“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将核准制下发行条件中可由投资者判断的事项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全面清理“口袋政策”与隐形门槛,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结果等全部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同时,着力加强监管执法全链条透明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建简明科学的规则体系,发行、上市、机构等条线监管规则及稽查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针对改革后公权力变化特点,证监会坚持刀刃向内,推进自我革命,加快监管转型,构建覆盖发行上市全流程立体化监督制衡机制,改革完善上市委、并购重组委委员人员组成和运行机制,严肃整治影子股东、政商“旋转门”和“逃逸式辞职”,进一步削减离职人员身份价值,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打造廉洁的注册制。
  其次,关于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
  “实行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各环节加强监管执法,管得更严,管得更准。”周小舟表示,“境外成熟市场对发行上市的监管安排虽然有一些差异,但都秉持严格监管的理念。在我们这样一个新兴市场,更要坚持严字当头、一贯到底。”
  一方面,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而是审核把关更加严格,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带病闯关”“一查就撤”。
  另一方面,实行注册制必须严刑峻法,重典治乱。证监会坚持“零容忍”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构建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立体化惩戒约束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建立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并逐步常态化,完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先行赔付、欺诈发行责令回购等制度并推动相关案例落地,形成示范效应。
  第三,关于基础制度建设。
  资本市场的市场属性极强,规范要求极高,实行注册制必须坚持依法治市,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注册制改革以“建制度”为主线,统筹推进一揽子关键制度创新。
  法治建设方面,近年来,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等发布实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建成,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追责力度,从根本上扭转了资本市场违法成本长期过低的局面。
  定价制度方面,我国新股发行长期处于“卖方市场”,合理定价始终是个难题。注册制改革以来,我们注意平衡各方诉求,着力构建市场参与者充分博弈的新股发行定价机制。
  主要包括:不对新股发行价格设行政性限制,健全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引入差异化跟投制度,加强对报价行为的监管。
  交易制度方面,以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着力提高交易的有效性与稳定性。优化涨跌幅制度,完善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引入“价格笼子”机制,抑制非理性炒作。优化融资融券及转融通机制,促进市场多空力量平衡。
  退市制度方面,注册制畅通入口的同时,必须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2020年,我们启动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全面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加大退市监管力度。退市改革以来,已有104家公司强制退市,是改革之前10年的近3倍。
  加强评估总结提升推动注册制走深走实
  “要看到,在我国这样一个新兴市场搞注册制,涉及深层次的利益关系调整,市场参与者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制度安排需要在实践中评估完善,市场环境变化也会对改革带来新的考验。”周小舟表示。
  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个总目标,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坚持注册制改革3原则,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坚持注册制的基本架构和基本制度安排,依法全面加强从严监管,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
  周小舟指出,注册制改革本身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探索完善的过程。证监会将密切跟踪分析注册制实施效果,动态开展制度评估,认真倾听市场声音,不断优化制度安排,推动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局。(央广资本眼)
(文章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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