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公布教育“十不得一严禁”违规行为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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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公布教育“十不得一严禁”违规行为举报方式
2023-09-07 23:44:00
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9月6日,广州市黄埔区公布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内容及黄埔区违规行为举报方式。
  通告提到,若发现有相关部门及学校、教师违反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行为的,可通过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内容包括:
  (一)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
  (二)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三)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四)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五)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六)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
  (七)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
  (八)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九)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十)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十一)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20-82113091
  (二)举报邮箱:longjiedds@hp.gov.cn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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